黄石矿安科技有限公司煤矿5G通信系统安全标志管理方案(试行)

2020-08-04

黄石矿安科技有限公司煤矿5G通信系统安全标志管理方案(试行)

为推进煤矿5G通信系统(以下简称5G系统)在煤矿井下的应用,根据矿用产品安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和专家论证,制定本方案。

1. 5G系统的安标审核发放执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通讯系统及装置)》(ABGZ-MA-HAA-2017-01),技术要求中增加《煤矿5G通信系统安全技术要求》《煤矿5G通信系统安标检验方案》的各项要求按照新产品审核发放模式Ⅱ发放两年有效期安全标志。

2. 产品名称型号执行MT/T 286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5G系统及组成设备在型号后加5G以示区别,例如KT100(5G)

3. 5G系统中接入公网的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进网许可证在原型机上进行防爆改造的接入公网设备,应在受控件明细表中注明原型机的名称型号和进网许可证号,受控类别为C类。

4. 有源天线应单独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名称规范为功率放大器”。无源天线暂不办理安全标志,作为基站的受控部件,其技术指标在基站技术文件中明确。

5. 承担5G系统检验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及能力暂不具备5G通信类别、制式及频段的验证能力,实施分包时应履行规定的程序,出具检验报告的整体评测应包含分包事项,对做出的最终结论负责。


阅读73
分享